玩具安全 第1部分:基本规范
标准概述
规定了玩具的基本安全要求,包括机械与物理性能、爆炸和易燃性能、化学性能、电气性能、卫生要求、辐射性能和玩具标识等,并描述了相应的检测方法。适用于所有玩具(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),即设计或明显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在玩耍中使用的任何产品,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、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 14 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。
基础信息
| 标准号 | GB 6675.1-2025 |
|---|---|
| 标准名称 | 玩具安全 第1部分:基本规范 |
| 标准状态 | 现行(替代 GB 6675.1-2014(全部代替);旧版自 2026-11-01 起废止) |
| 标准类别 | 国家标准 |
| 标准体系 | 材料 |
| 采标情况 | 无 |
| 发布机构 |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
| 发布日期 | 2025-10-05 |
| 实施日期 | 2026-11-01 |
主要技术内容
一、核心变化(相对 GB 6675.1-2014)
1、化学安全由"有无管控"转向"精准限量"。新增甲醛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、短链氯化石蜡、硼元素等 10 类有害物质限量要求,覆盖儿童啃咬、皮肤接触等主要暴露场景。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信息及公开解读,其中 36 个月以下婴童玩具重点材质甲醛限量为 ≤30 mg/kg,玩具 TVOC 释放量限量为 ≤0.5 mg/m?(首次提出),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管控种类由 6 种增至 10 种,水晶泥及类似玩具硼元素限量 ≤300 mg/kg。
2、机械与物理性能补齐新品类短板。增加明火装置玩具、食品造型(模拟食品)玩具等新产品的专项技术要求,优化悠悠球、充气玩具、吸盘弹射物、膨胀玩具、玩具滑板车等细分品类的特定要求与测试方法。
3、防火安全覆盖面扩大。强化禁用明火装置的要求,新增面具等头戴玩具的阻燃性能技术要求,完善玩具装扮服饰、供儿童进入的玩具(如玩具帐篷)、软体填充玩具三类产品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。
4、与国际标准的技术对齐度提高。市场监管总局在标准发布说明中明确,新标准"修改采用国际最新标准,主要技术要求与国际接轨",为玩具产品内外贸一体化减少技术壁垒。需注意:这是系列层面的官方表述,单行本标准在平台未标注采标关系,撰写检测报告或对外宣传时不得据此填写"修改采用 ISO xxx"。
5、过渡安排明确。依据国家认监委儿童用品技术专家组(TC21)技术决议,对本文件实施之日前按旧版本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,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 13 个月(即 2027-12-01)开始应满足本文件的要求。
说明:以上第 1–3 点依据市场监管总局 2026-10-28 发布的实施信息及公开解读整理,具体条款编号、限值与试验方法以标准正式文本为准。
二、对检测行业的要点提示
1、资质与认可
自 2026-11-01 起,依据本标准出具的玩具检测报告,CMA/CNAS 能力附表须覆盖 GB 6675.1-2025,报告中不得再引用 GB 6675.1-2014。
新增的化学项目(甲醛、TVOC 释放量、短链氯化石蜡、硼、四种新增邻苯二甲酸酯、多环芳烃、N-亚硝胺、甲酰胺、致敏芳香剂等)多数不在原能力范围内,需按扩项流程申请,并完成方法验证/确认(检出限、回收率、精密度、不确定度)。
玩具多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,检测机构应同步关注认监委 TC21 技术决议对认证依据标准换版的要求,避免出具与认证实施规则不匹配的报告。
2、方法选用
本标准是"基本规范",给出的是基本安全要求框架,具体项目的试验方法分布于 GB 6675 系列其他部分及配套方法标准。接单时须在合同中明确"依据 GB 6675.1-2025 及 GB 6675.X-2025 第 X 部分",避免只写总纲导致方法不可追溯。
出口业务客户要求按 ISO 8124 系列检测时,应注意二者技术对齐但非等同,不能互相替代出具报告;如需双报,应按两套标准分别检测、分别判定。
旧版报告在 2026-11-01 后仍可能被用于履约或历史追溯,但用于 CCC 认证、监督抽查应对的,应按新版出具。
三、常见问题(FAQ)
Q1:2026-11-01 之前生产的旧版产品,还能继续销售吗?
A:可以,但有时间边界。按认监委 TC21 技术决议,实施之日前按旧版生产或进口的产品,自实施之日起第 13 个月(2027-12-01)起应满足新版要求;2027-12-01 之后,旧版产品不应再投放市场。具体到 CCC 证书换版与库存处理,应以认监委相关实施规则和决议为准。
Q2:现在还能依据 GB 6675.1-2014 出具检测报告吗?
A:不能作为新委托的检测依据。GB 6675.1-2014 已于 2026-11-01 废止,新委托应按 GB 6675.1-2025 及对应分部分标准执行。历史报告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约定与使用场景,但用于 CCC 认证、监督抽查应对的,须按新版检测。
Q3:GB 6675.1-2025 是强制性标准,违反会有什么后果?
A: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。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,依法可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、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,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;同时构成缺陷产品的,可能触发召回。监督抽查、CCC 认证与口岸查验均以本标准为依据。
Q4:出口玩具按 ISO 8124 检测,能否直接等同于符合 GB 6675.1-2025?
A:不能。市场监管总局表述为"修改采用国际最新标准、主要技术要求与国际接轨",说明二者技术对齐但非等同,限量值、试验方法与判定规则可能存在差异。出口按目的国标准,内销按 GB 6675 系列,需双市场准入时应分别检测。
Q5:实验室要接新版玩具检测业务,最少要做哪些准备?
A:四步:① 取得标准正式文本,完成新旧条款逐条比对;② 按新增项目申请 CMA 扩项/CNAS 变更,完成方法验证与不确定度评定;③ 配齐环境舱、GC-MS、ICP-MS、燃烧试验装置等设备并溯源;④ 完成人员培训考核与作业指导书、原始记录、报告模板改版。
